RoHS 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
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於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於規範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技術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於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。
該標準的目的在於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以及四種可塑劑共10項物質,並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.1%。
新指令(2011/65/EU)規範產品範圍
- 大型家用電器。
- 小型家用電器。
-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。
- 消費性設備。
- 照明設備。
- 電機與電子工具。
- 玩具、休閒與動力設備。
- 醫療設備。
- 監控設備(包含大型的工業監控設備)。
- 自動販賣機。
- 其他任何不在上述類別範圍內的電氣電子設備。

